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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中书院博物馆展陈项目设计采购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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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7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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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标公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我单位决定对关中书院博物馆展陈项目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。

二、项目名称:关中书院博物馆展陈项目设计

三、项目地点:关中书院内

四、项目概况:

1. 项目规模:455平方米

2. 项目内容:关中书院博物馆展陈项目设计,包括展陈设计、基础改造设计、展品制作及数字化展示系统设计等。

3. 项目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(日历日)内完成

五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
1.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XXX万元;

2.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等级的展陈设计资质;

3.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4. 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经验,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规模的博物馆展陈项目设计项目;

5. 拥有专业的展陈设计团队,具备丰富的设计经验和创新能力;

6. 无不良记录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
六、招标文件获取:

1.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;

2.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: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,登录我单位官方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或前往关中书院领取;

3. 招标文件费用:不收取。

七、投标文件递交:

1.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开标前;

2.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: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,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我单位;

3.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我单位综合办公室。

八、评标办法:

1.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;

2.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、技术方案、设计质量、团队实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;

3.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结果,确定中标单位。

九、合同签订:

1. 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,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单位签订合同;

2. 合同签订后,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,确保项目按时、保质完成。

十、其他事项:

1.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,如有违反,将取消其投标资格;

2.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,如发现投标文件存在虚假、伪造等行为,将取消其投标资格;

3.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保密,未经招标人同意,投标人不得泄露投标文件内容;

4.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澄清、质疑,投标人应积极配合。

十一、联系方式:

1. 招标人:西安文理学院

2. 联系人:李滨 董思雨

3. 联系电话:13909245557 18629068826

特此公告。

西安文理学院关中书院

2025年7月11日